2005年12月16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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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两棵银杏树 了结10年欠款案
孟大庆 朱晓宏

  近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在江安镇周庄村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两棵树龄达40年的银杏树成为这次执行的目标。
  被执行人石太山曾于1995年从当时的镇基金会借款2万元。他声称钱全部给他人用的,自己无力偿还。如皋法院于1997年下发调解书后,石太山仅还款3000元,就再没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还款义务。法院多次执行,因石太山确无履行能力,案件的执行是中止后恢复,恢复后又中止。
  直至今年,镇基金会愿意将其银杏树抵作全部债务,申请法院执行。当执行人员组织执行时,石太山十分伤感,自家屋前的两棵银杏树伴随着他长大,心中有说不出的滋味。他请求法官暂停挖树,表示当即借款履行义务。不到一个小时,1.9万元全部到位,案件执结。